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;为了维持国家的稳定和存续;用来调节内部利益关系的最后的和平的手段。
如果你能深刻的理解上述我对于法律的定义
(相关资料图)
你就能理解为啥:
所有的人类历史上的帝国
当它刚开始创立的时候;法律都很少
但是
当它快要灭亡的时候;法律规定都多如牛毛
不论是中国的汉朝;明朝;还是外国的罗马帝国和前苏联
它们都符合这个规律
在他们灭亡前;它们的法律比它们刚开始初创的时候;法律多了几百倍上千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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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
别说国家了
哪怕是公司;不也是这样么?
任何一个公司
随着规模的扩大;一定是规章制度越来越多;而绝不可能是越来越少
最后;都得死;都得破产倒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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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为什么
伟大的有远见的政治家
往往不喜欢过多的使用法律这个手段来解决问题
因为他们知道
这是最后的没有办法的办法
这个手段使用越多;效果越差;并且;到了最后;往往会适得其反
说到底
妄图通过制定更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更好的治理一个国家和公司
这就是条邪路
这就是一条不归路
不论对公司而言;还是对国家而言
都一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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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在于
搞笑的是
很多人;包括学者;教授;名人
还认为法律越多;
越能体现“依法治国”
越能体现“靠法治不靠人治”
这简直是鼠目寸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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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法律专业
我就知道
今天的人类世界里面
法律条款最多的肯定是美国
并且
今天的美国的法律数量也一定是它自己建国250年来最多的时候
但是;你们觉得
美国是今天地球上最有希望的国家么?
如果你坚定的认为:是
那我祝福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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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看来
依法治国
绝不是
法律越多越好
这甚至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回事
我尤其鄙视那种认为:
只要有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;谁来当领导都一样
这句话看上去是唯物主义
其实呢
这绝对是唯心主义的最高境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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