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)
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的监管要
求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喜临门家具股
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等有关要求,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
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,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:
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,仅为公司、控股子/孙公司之间的担保,
也未发生逾期担保、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。
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。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均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
需求所产生,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,担保风险较小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
大影响,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。
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刘裕龙、王浩、朱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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