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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某因多次辱骂法官且拒不改正、严重干扰司法秩序,被依法拘留12天、判处罚款5万元。
在与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审理中,当事人王某某多次拒绝到庭应诉,拒绝提供收件地址,也拒绝到庭领取诉讼材料。审判人员告知不应诉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时,王某某情绪激动、态度恶劣,对承办法官进行多次辱骂、威胁,并以恶语诅咒承办法官和审判人员。
当承办法官赴涉案小区勘查现场时,王某某等人又在公共场所大声叫嚷,公开诽谤案件承办法官,并数次使用侮辱性语言指责谩骂法官,引起居民围观,严重妨害审判工作正常进行。
到庭后,承办法官向王某某播放其辱骂法官的电话录音,王某某却拒不承认自身存在辱骂行为,拒绝向审判人员道歉,继续哄闹法庭。
因王某某多次辱骂审判人员,且不知悔改、拒不认错,对审判人员人格尊严造成侮辱,更对司法权威造成严重损害,密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做出司法拘留12天和罚款5万元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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