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点快报!湖南省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公益诉讼系列案_关于湖南省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公益诉讼系列案介绍

时间:2023-02-07 16:50:07   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)

1、 位于湖南省沅江市、湘阴县的下塞湖,是洞庭湖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夏某某于2002年取得3个芦苇场的承包经营权,自2005年开始在下塞湖违法修建矮围、涵闸,建成一条长18000多米、高3-5米的矮围泥堤,形成了面积约为2.7万亩封闭性湖泊,从事经营活动。

2、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,沅江、湘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实施部分拆围,拆围费用全部由沅江、湘阴政府垫付或直接支付给夏某某。2018年6月底,下塞湖矮围全部拆除,但下塞湖的湿地生态环境资源未修复,政府垫付的拆围费用以及已被夏某某领取的拆围资金尚未追回。

3、 另查明,2016年6月至8月,夏某某组织夏某泉等8人与李某等6人在下塞湖水域未经许可非法采砂,对洞庭湖湖区和河道地形地貌、岸带稳定性、水文情势和水生生物等产生不利影响,造成河床结构与水源涵养受损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失;2014年至2018年8月,夏某某组织夏某泉等7人采取矮围、赶网和电捕等禁止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,破坏了下塞湖区域鱼类产卵场的生态环境资源,造成直接渔业经济损失和渔业资源生态损失。

关键词: 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 水生生物 不利影响